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七条,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经营状况与员工表现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包括年终奖的发放与否及标准。这一规定赋予企业灵活调整年终奖的合法空间,但需以“公平”与“按劳分配”为前提。例如,若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发放条件,则需严格履行;若无约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员工实际工作时长折算奖金,避免因离职或新入职等因素导致显失公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进一步强化了合同约束力,若劳动合同中明确年终奖为固定劳动报酬(如“年薪含年终奖”),企业必须按约定发放,否则构成拖欠工资,员工可依法追偿。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年终奖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在特殊情形下,法律对年终奖发放作出倾斜性保护。例如,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因企业过错被迫离职,即使未完成全年工作,法院也可能支持按实际贡献折算年终奖;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则需结合合同约定与工作时长协商处理。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兜底保障,同时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奖、绩效工资等)仍可选择两种计税方式:
1. 单独计税: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以月平均金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与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该方式适用于工资薪金较低但年终奖较高的人群,可有效降低税负。
2. 综合计税: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等),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及专项扣除后,按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此方式适用于综合所得较高但年终奖较小的人群,可能因税率跳档增加税负。
此外,单独计税方式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且每人每年仅可申报一次。若企业在2026年12月发放年终奖,可享受当年政策;若延至2027年1月发放,则需按新政执行。这一规定要求企业与员工提前规划发放时间,以优化税务成本。